协会召开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要求,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制定好、管理好、应用好”团体标准。根据国标委《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知精神,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10月29日召开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传达《指标体系》评价要求,并对协会自我评价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
协会理事长朱新村、秘书长黄增光、副秘书长兼专委会秘书处秘书长郭金锁和综合部、财务部、技术评定部、技术培训部、展览部、咨询公司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黄增光主持。
朱新村要求,自我评价工作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通过自我评价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进一步优化团体标准高质量供给,为行业科技创新赋能。朱新村指出,协会将继续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能,充实一批演艺装备行业年轻的技术骨干力量加入标委会,从组织机构上保障团体标准化建设更加优化和规范。协会还将在2025年组织专委会对灯光和音响专业领域进行全面调研,逐步建立相关专业的标准体系表。
黄增光肯定了近年来协会标准化建设的成果:团体标准逐步规范,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实现“零”的突破。这些成果的取得与标委会扎实的工作是分不开的。他希望协会各部门在标委会和技术评定部的组织下,紧密配合,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自我评价工作,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评价结果。
郭金锁介绍了《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自我评价工作作出总体布置和安排。
《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21项、三级指标59项,其中包含关于收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18项基本条件。依据《指标体系》开展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满分100分。为便于分类分级管理,评价结果95分以上为三星级,85分以上为二星级,70分以上为一星级。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可依据程序优先采纳并信任由二星级及以上团体标准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
协会将在深刻理解指标意义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团体标准推广应用实施,提高标准管理水平,打造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
协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供稿
综合部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