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为何成为文旅融合的关键?
来源 | 文化在线
作者 | 金准、夏亚龙
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所勾勒的发展蓝图中的一部分,是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趋势与目标。
数字化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创新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需求和供给的变革,为文化和旅游融合深度赋能。
01 赋能消费者 更新消费形态
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够使得传统消费升级更新,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对服务消费的影响尤为显著。
随着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数字化对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快速渗透,消费者的需求正在发生重塑,文化和旅游之间的边界正在消失,数字化赋予消费者跨界消费的能力,通过消费时间的再配置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融合,由此在需求端重塑了文化和旅游的关系。
首先,从消费者的需求端来看,数字化消除了文化和旅游之间的边界,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消费形态,并促进了跨领域消费习惯的形成。
在数字化世界中,消费者可以更轻松地获取各种文化和旅游信息。以抖音为例,当用户在浏览某地的旅游视频时,系统会根据用户的兴趣和偏好,在推荐列表中呈现当地相关的文化内容,如美食、民俗风情、艺术表演等。
此外,抖音还为用户提供了消费平台,用户可以直接在线上浏览和购买与当地文化和旅游相关的产品,如传统手工艺品、当地特色食品等,这些产品通过电商推广和购物功能得到展示,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消费渠道。
其次,从消费者的能力端来看,数字化赋予消费者进行文化和旅游跨界消费的能力,降低了消费能力的门槛。
文化和旅游的深度消费通常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鉴赏、习得的技术门槛,例如欣赏艺术作品、音乐表演、参与体育活动等都需要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数字化技术提供了学习资源和交互平台,降低了技能门槛,使更多人拥有进行融合消费的能力。
最后,从消费者时间分配的角度来看,数字化改变了文化与旅游消费的时间分配模式,使得文化和旅游消费在时间上更加灵活、更具弹性。
文化和旅游内容的在线化令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获得、消费相关内容,并促进消费向线上、线下延伸。消费时间的自由化,是和消费内容的混合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随时随刻可进行的数字化消费中,文化和旅游的边界被打破,消费者在相互关联、无限链接的数字化内容中跳跃、游走,线上线下结合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在更具弹性的消费时间里,被天然地融合在一起。
02 赋能生产者 提高供给质量
数字技术的支持,令企业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实现更高质量的文化-旅游双向转换,输出好的产品和服务。例如,在文化资源向旅游展演业态的转化过程中,数字化可以在各个阶段形成效率赋能。
首先,在谋划、创作与展演阶段,数字化可以使生产者在前端获得更充足的数据支持,更好地把握市场和定位产品。数字技术为生产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工具,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使用启发和简化了创作工作。
其次,在产品化阶段,数字技术能够增强甚至创造新的场景,将时空交错编织在一起,叠加混合现实的体验,形成更为沉浸化的感官效果。例如,全国首部大型沉浸式山水夜游项目《梦境光雾山》利用数字光影技术,在300米悬崖绝壁上再现了千年的米仓古道与巴人文化,通过突破实景演出观演方式,让游客获得沉浸式体验。
再次,在市场推广和营销阶段,生产者可依托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获得更为精准的市场洞察和消费者行为预测,提前掌握消费者的兴趣偏好、消费习惯和旅游需求,设计出更加精准、个性化的行程和路线,提高游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最后,在运营管理及反馈阶段,数字技术可以帮助生产者建设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灵活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安排岗位和人员、降低损耗,由此减少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并实现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输出。此外,生产者可以利用物联网技术,分析游客数量和行为轨迹,获得更好的数据分析支撑,以利于改进运营和体验。
综上,数字化加速了产业的转型升级,在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各个环节上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有力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03 赋能治理者 提升政策效能
从产业治理角度看,文化和旅游的融合,需要解决一系列的治理问题,而数字化通过赋能治理者,有效地提升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效能,为治理者提供工作评价的指针。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数字化为治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文化和旅游产业属于服务业,产业运行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无形性。文化和旅游的融合,要求在更高水平上把握产业运行状态,而数字化将产业无形运行的部分数据化、显性化。通过数字平台的建设,治理者掌握了数据采集、监测、分析的工具,可以更好地把握文化和旅游融合过程中的状况、问题和需求,为治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例如,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的勐巴拉5G+数字雨林小镇,充分利用中国移动提供的5G+环境监测技术,收集小镇内的各类环境数据。这种技术不仅将环境监测与环境信息展示发布紧密结合,也为小镇的日常管理、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及决策制定等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支撑。
第二,数字化为治理者提供评价指针。文化和旅游融合进程中,建立评价其融合程度、运行状态的评价指针,是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托。依托数字化手段,治理者可以建立起体系化的融合指数系统,发现融合中的问题,评价融合的进展和阶段,研判融合的差距和调整方向,分析决策的落地效能。
第三,数字化为治理者提供管理手段。利用大数据分析,政府能够规划文化和旅游融合的空间形态,为投资商提供项目投资建议,监测项目的空间承载情况,调配资源、管理流量,处理投诉问题,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云南省推动的“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主要由“一个中心、两个平台构成”。“一个中心”是指旅游大数据中心,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两个平台”是游客服务平台和政府监管服务平台,游客可以在游前、游中、游后,通过一部手机完成“吃、住、行、游、购、娱、养”等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一键订单”“一码通行”、遇到旅游问题可以一键投诉等快速响应处理。
第四,数字化为治理者提供协同工具。协同正在成为当前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和亮点,要加快构建数据、工具和服务多个层次在内的数字政府能力平台,推进提升政务机构的政务服务能力和敏捷治理能力。数字技术为多方参与和共治提供了可能。数字化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提供了更便捷的互动交流平台,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促进了多方参与和共治。
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推进进程中,数字化不仅成为一种技术要素,而且通过深度改造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方式,实现对领域融合的深度赋能,有效利用数字经济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数字时代的到来,令文化和旅游融合正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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