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剧目征集:“经典永流传”优秀剧目展演季剧目征集启动,每场应设置不少于可售票20%的惠民低票价
    时间:2024-04-02      来源: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浏览量:      分享:

    近日,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发布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精品剧目演出类)“经典永流传”优秀剧目展演季剧目征集公告。

    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精品剧目演出类) “经典永流传”优秀剧目展演季剧目征集公告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搭建的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专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以支持精品剧目演出、培育多元演艺空间、打造线上演艺品牌为主要内容。精品剧目演出作为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重要内容之一,旨在支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搭建“大戏好戏”展演展示平台。

    2024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设置新春戏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剧目展演季、“经典永流传”优秀剧目展演季、“奋进新时代”优秀剧目展演季及“首演首发首秀”优秀剧目展演季四个集中展演版块,拟于2024年5月-8月开展“经典永流传”优秀剧目展演季,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

    一、征集时间

    1.“经典永流传”优秀剧目展演季剧目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4月15日。

    2.平台常年开展征集工作,2024年征集工作截止至11月10日。

    二、作品要求

    坚持守正创新,重点支持各演出团体的优秀保留剧目和经典舞台艺术作品的移植搬演,新编新排;对经典文学艺术作品的舞台化改编予以支持,鼓励通过全新的舞台表达方式,重新演绎和激活经典文艺作品;鼓励现实题材、北京题材的经典舞台艺术作品在京演出,弘扬时代精神,展现文艺新气象。

    三、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演艺生产、经营及中介服务活动。

    2.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失信行为。

    3.同一项目已获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其他省市来京演出的表演团体或制作单位,可联合北京市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演出经纪机构共同申报。

    四、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优秀剧目演出资助的作品应在展演期间,于北京市具有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的剧场安排不少于2场营业性演出,鼓励多演多得。

    2.项目每场应设置不少于可售票20%的惠民低票价(票价在100元〔含〕以下)。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申请资料,包括:(1)精品剧目演出项目申报表;(2)剧本;(3)全场演出视频,未首演剧目提供全场彩排视频。

    六、申报途径

    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存入网盘,并将网盘视频有效期设置大于六个月,网盘链接请发送至邮箱:yanyifuwupingtai@126.com。

    七、评审与资助

    申报剧目经专家评审入围后进行公示,入围剧目将按照《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给予适当场租补贴。

    八、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牛老师

    联系电话:55525769   18813137325


    附件:精品剧目演出类剧目申报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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