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4年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线上演艺服务类)征集公告
2024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线上演艺服务类)征集公告
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启动2024年线上演艺服务项目征集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方向
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有效机制,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新型文化业态。加强新技术赋能“网络+演艺”平台建设,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发展线上演出、艺术直播等新业态。鼓励更多企业与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经营场所合作,举办网络直播、展演及线上活动,打造舞台艺术线上传播品牌。鼓励虚拟演艺发展,探索运用数字人、全息投影等打造沉浸式“云现场”,增强线上演艺体验。
二、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
(二)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线上演艺服务项目的运营方或建设方;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失信行为。可联合申报。
申报项目单位应熟悉北京演出市场,具有行业经验,能够综合运用媒体资源、数字技术,搭建线上演艺服务平台,促进共建共享与合作交流。
申报项目单位需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三)申报项目
参与申报的线上演艺服务项目可以为新建项目或已建成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参与申报的项目应具备制作生产或整合传播数字演艺产品能力,提供多样丰富、定期更新的数字演艺产品;项目应具有完整、科学的建设运营计划,积极拓展面向市场(社会大众、行业机构等)可行性高、可持续性强的盈利模式;能够实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与申报的项目应主动面向行业主体和社会大众提供一定的公益性服务,如线上公益展演、扶持展示文艺团体、资源公开共享等。
所有申报项目,都需要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内投入实际运营,并完成以下年度运营目标:
1.项目应扶持展示文艺团体不少于10个;2.项目应演播剧目不少于20个;3.项目全年全网总点击量应不低于5000万次。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软件著作权等。3.项目申报方案:1)申报团队介绍,如人员、资质、业绩等;2)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如项目定位目标、中长期规划、功能内容、服务对象、亮点特色、宣传方案、技术服务保障、建设运营成本及预期收益等;3)项目的成本预算明细;4)其他佐证材料,如线上平台链接、截图、后台数据、视频资料等。
(五)申报途径
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此部分为超链接,请点击蓝色字体部分即可登录申报,选择“法人登录”)进行申报。
三、评审
申报单位成功报名且经过资质审核通过后,主办方拟通过组织答辩、调研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入围名单将于评审工作完成后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资助
资助金额将按照《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予以支持。
五、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牛老师联系电话:55525769 18813137325
附件:2024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线上演艺服务类)申请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 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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