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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第七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深圳成功召开
随后,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章程》,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
黄增光就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本会《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对会员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涉及增删调整的部分进行解读和说明。
黄增光就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法【2014】38号)和《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章程》,优化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分别制订了办事处、专业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和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即日起执行。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福建省等办事处的决定》。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音响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的决定》。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艺制作专业分会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