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高书生: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站位与定位
本文根据《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的战略目标、战略意义和战略框架,分析了文化数字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主要原因,将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框架概括为“两侧四端”,即供给侧、需求侧,以及资源端、生产端、消费端和云端,通过建设文化数据服务中心、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创建标识解析体系,实现文化大数据体系云端部署。文化机构只要进入文化大数据体系,就可以共享、交易数据,利用大模型等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并将文化数字内容通过云端的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实现多网多终端分发,最终使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的分享路径更加便捷,加快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深入实施。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站位与定位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已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1]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2]。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3](以下简称《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各个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目前,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正在由点到面推进,本文拟从提高站位、做好定位的视角,探讨如何加快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落实。
一、从战略上认识文化数字化
世界已进入数字时代,数字化成为各行各业的“必答题”,无论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不会例外,否则就会落伍甚至被边缘化。问题是,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文化数字化,缘何被提升为国家战略?从《意见》明确的战略目标、战略意义和战略框架中可以得到答案。
1.战略目标
《意见》明确: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快速发展,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3]。
在宣传文化系统,文化数字化并不是新课题。早在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4]就提出了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明确从文化资源数字化到文化生产数字化再到文化传播数字化,即实现全面数字化。在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方面,要求完成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修复与整理,完成广播电台存留音频资源、新闻纪录片、电影档案影片、国产影片的数字化修复和保存,完成中华字库工程,加快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全国文化遗产数据库、老唱片数字资源库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
我国是文明古国,也是文化资源大国,拥有海量的文化资源。在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过程中,各级各类文化机构积攒了很多文化资源数据,也建成了众多的数据库或媒资库。如何在维持数据分布式存储且不改变数据所有权的前提下,把分散在各级各类文化机构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起来,破解“数据孤岛”难题,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全面共享,已成为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主要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享受高质量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和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对数字化文化消费需求出现“井喷式”特征,文化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凸显,尤其是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总量上供需缺口较大,2020年线下文化消费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文化消费的主流转移到线上,而线上消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必然是数字化的,但能够搬到线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品种和数量却有限;另一方面,结构上供求失衡,体现为产销不对路,受欢迎的数字化文化产品和服务总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短缺状态。相对于互联网将消费推向极致,催生一系列消费的新模式、新方式、新业态,数字化将生产推上新高度,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要求更高的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催生出生产力新形态—数字化生产力。促进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快速发展,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应有之义。
中华文化全景呈现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又一个目标。所谓全景呈现,是针对以往对中华文化诠释的局部性而言的,目的是解决过去“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问题,期待通过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让每个人都能够登上“瞭望塔”,看到中华文化的全貌。文化重在体验,《意见》强调: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5]。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既是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也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目标。《意见》明确的首要工作原则,就是“以人为本,全民共享”,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化数字化为了人民,文化数字化成果由人民共享。《意见》在重点任务中强调,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数字化文化体验,巩固和扩大中华文化数字化创新成果的展示空间,并提出利用两大类空间,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一是文化教育设施,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等,二是公共场所,包括旅游服务场所、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通过优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扩大服务覆盖面,推动服务普惠应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到达率、及时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3]。
2.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和基础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明确作为生产要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健全数据要素基础性制度,一系列和数据要素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对数据作出了刚性制度约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这为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6]。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更是聚焦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数据要素治理提出了20条政策举措,我国在构建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方面已具备了充分的基础[7]。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就是要发力供给侧,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全面梳理中华文化资源,推动文化资源科学分类和规范标识,将中华民族积淀了五千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文化内涵的数据,使其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从中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人工智能已成为2023年度的热词[5]。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即人工智能哺育什么样的人。如果训练大模型的数据质量不高,就如同儿童天天生活在语言被严重污染的环境中,久而久之就容易染上一身坏习惯。更为重要的是要避免青少年因接触生成式人工智能而在无意中变成“香蕉人”,即皮肤是黄色的,价值观是西方的。大模型的生命力决定于数据的来源和质量,价值观认同是人工智能发展的试金石。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大数据在人工智能发展中的特殊重要性不可小觑,其战略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决定了中华民族的未来。
3.战略框架
文化数字化是过程、是战略,文化大数据是结果、是目标。为便于理解,我们把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框架概括为“两侧四端”,两侧分别是供给侧、需求侧,四端分别是资源端、生产端、消费端和云端:
(1)资源端是文化资源的收藏或保管机构,包括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档案馆、资料馆等。
(2)生产端是数据采集加工生产机构,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报刊社、文艺院团、设计公司等。
(3)消费端是文化消费场所,包括线上和线下,线上分为大屏和小屏,线下包括文化教育设施和公共场所等。
(4)云端是服务于文化资源数据的存储、传输、交易和文化数字内容分发的机构,包括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和文化数据服务平台。
四端在空间上并存,资源端、生产端和消费端由云端链接;在时间上继起,文化资源从资源端进入云端交易,生产端从云端购买文化资源加工提炼出素材再进入云端交易,从云端购买到素材的生产端进行二次创作生产文化产品进入云端交易,并通过云端分发到消费端。在这个过程中云端的交易非常重要,它既是资源和生产的中介,又是生产和消费的中介(见图1)。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旨在构建一套从文化资源到文化生产再到文化传播、文化消费的全新体系。这个体系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事业和产业联动、生产和交易并举、专网和公网对接、文化和科技融合、传统和新兴互补[8]。
二、由繁入简把握文化数字化
文化人和文化机构擅长做内容,对技术不熟悉。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过程中,常称文化数字化技术性太强、太复杂,无从入手。如何把文化数字化变成像“用数码相机拍照”一样简单?即使不懂光学原理,只要会取景,就能照出好照片。
从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四端看,无论资源端,还是生产端,抑或消费端,大多都是文化机构的“传统领地”,文化人都很熟悉。但云端则不然,其功能是链通资源端、生产端和消费端,无论文化数据服务中心,还是文化数据服务平台,都是新生事物,也是文化机构及文化人不擅长的。由繁入简,就从云端入手。云端包括两部分,即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和文化数据服务平台。
1.建设文化数据服务中心
文化数据服务中心是由广电网络机构承建的,在级次上分为省域中心、区域中心和全国中心。根据《意见》的要求,文化数据服务中心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形成,只要部署一套技术系统,能够提供标识编码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既可以贯通各级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也可以实现多网多终端分发文化数字内容(见图2)。
目前,江苏、广西、贵州、云南、河北、辽宁、甘肃、四川、宁夏、湖南、湖北等11个省级广电网络公司,已完成省域中心技术系统部署工作,能够承担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省域中心职能。
2.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
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如前所述,云端的交易在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生产端通过“数据超市”从资源端购买文化资源,经过加工形成素材供其他生产端二次创作,生产出文化产品再进入“数据超市”销售(见图3)。
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由文化产权交易所负责搭建。目前,由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承建的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由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承建的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交易平台暨江苏省文化大数据交易平台均已上线运行。
3.创建标识解析体系
不同于互联网的域名解析,文化数字化采用的是标识解析。这是云端的重要特征。201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发布了信息与文献领域的一项国际标准,中文叫国际标准关联标识符(International Standard Link Identifier,ISLI)。这项国际标准是由我国提案创建的,依托这项国际标准进行技术架构,就形成了标识解析体系。具体途径是:在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机房部署提供标识编码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的技术系统;在文化机构数据中心部署底层关联服务引擎和应用软件,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汇集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数据资源,开展红色基因库建设,贯通已建或在建文化专题数据库。
依托这套标识解析体系对每个数据发放唯一的身份证明,从数据的采集、加工、交易一直到消费都可溯源,从而激活沉睡的数据,使其融入文化大数据体系新赛道,既可以实现数据的分布式存储,谁的数据储存在谁的服务器,又可以通过ISLI将数据关联起来,实现逻辑上关联。
三、各就各位推动文化数字化
一旦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云端部署完成,文化机构就可以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1.地毯式扫数据
文化资源数据目前分散在不同领域,存在于不同形态。我们的任务就是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具体途径包括:
一是汇集,就是把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数据汇集起来,包括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数据资源。
二是采集,包括开展红色基因库建设,对红色纪念馆藏品进行高精度采集、标注,并实现全国联网,形成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
三是贯通,就是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通过标识解析体系,把已建或在建的文化专题数据库关联起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通过释放数据解放文化生产力。
2.超大规模加工数据
这是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端的重要使命。这些年,每个文化机构都拥有一定数量的数据,但由于大多数没有标注,许多数据缺乏文化内涵,不能成为真正的生产要素。
要使数据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需要进行深加工:一是要对文化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分类标准可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统计框架,将数据划分为六大类别,即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节庆活动、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报刊、视听(音像)和交互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二是按照专业性的知识图谱进行编目,确定每个数据的方位;三是对文化资源数据的特征进行描述并进行数据标签化;四是为每一个元素级数据分配ISLI标识编码。
文化资源数据的标注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由于数据采集、存储的标准不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数据进行人工识别与手动标注,不仅效率低,增加了人力成本与时间成本,而且错误的数据标识又会影响其他关联数据,最终导致数据标识错误率的增加。基于华为盘古大模型而开发的文化大模型,不仅可以对海量文化资源数据进行过滤,将重复、冗余、弱相关的旁支数据自动筛除,而且能借助强大的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图像识别、图文生成与图文转化功能,直接对文化资源数据的文字描述和图像内容等要素进行理解和识别,自动抓取关键词并智能产出对应的档案标签,自动进行数据分类。
3.多网多渠道分发
文化机构一旦接入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云端,就无需自建平台,过去建于互联网的平台,则由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文化机构的任务就是搭建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完成数据从采集、解构、关联到重构、呈现,并形成两类产品:一是文化资源数据,就像种子;二是文化数字内容,就像小麦或者面包。其中,文化数字内容通过云端的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实现多网多终端分发: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和电视机“大屏”,将文化数字内容分发到千家万户;对接互联网消费平台,将文化数字内容分发给移动终端“小屏”和交互式网络电视机“大屏”;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将文化数字内容分发到文化馆(站)、学校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商场、景区、车站、码头、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
4.大水漫灌式促消费
文化重在体验。文化体验不仅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而且要让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动”起来。
文化体验需要场景化,现在的技术已经可以实现只要有空间就能够营造出场景。概括起来,有三种不同规模的文化体验场所:
一是文化体验园,主要建在旅游景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1]。目前旅游景区大多数以自然景观为主,要了解历史人文,就需要回到城市,进入博物馆等。文化数字化把文化遗产活化了,使旅游景区将历史文化复活,实现白天看景、晚上体验文化的目标。各地公共文化机构的藏品数据化,为沉浸式呈现地域文化创造了条件。
二是文化体验馆,主要建在中小学校园。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红色文化进校园、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及戏曲进校园等要求,可以比照过去电化教育馆的模式,将其改造为沉浸式、互动型的文化体验馆,通过教育专网对接国家文化专网,把适合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文化数字内容,源源不断地呈现于文化体验馆,让青少年零距离分享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
三是文化体验厅,主要建在社区、书店和家庭。社区的范围广泛,在城市包括老年社区、党建社区,在农村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等。新华书店系统在全国有近1万个网点,可以尝试划出一定区域用来建设文化体验厅,还可以结合新书发布、各类讲座开展文化体验活动。
最后就是家庭客厅,要把家庭客厅变成文化体验厅,现在有线电视用户超2亿户,需求和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无论是文化体验园,还是文化体验馆或厅,都不能走主题公园的老路—内容一成不变,应当是电影院模式—内容可实时更换,因为有无数条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在实时供应内容。
随着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加速发展,数字化文化产品和服务愈发丰富多彩,人民群众无论何时何地、使用何种方式,都可以方便快捷地分享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指日可待。
结语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首先要提高站位,从战略上认识文化数字化,通过全面梳理中华文化资源,将中华民族积淀了五千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以及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推动文化产业回归本源。
本文将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架构概括为“两侧四端”,通过建设文化数据服务中心、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创建标识解析体系,实现文化大数据体系云端部署,为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了“技术底座”、提供了新路径,并使数字化转型升级便捷化。文化机构只要定好位,充分发挥文化人擅长做内容的优势,就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扬长避短”,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数字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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